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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消防中的气体灭火系统,你清楚多少?

发布日期:2024-12-03 11:49:31   浏览量:1264

今天总结的是吉林气体灭火系统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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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气体灭火系统是以气体为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


组成:灭火剂储存瓶组,液体单向阀,集流管,选择阀,压力讯号器,管网,喷嘴,阀驱动装置。

工作原理:发生火灾后,火灾探测器将火警信号输送到报警控制器,鉴定确认后,启动报警装置,声光报警,灭火控制盘动作,启动开口关闭装置,通风机等联动设备,延时启动阀驱动装置,将灭火剂储存装置和选择阀同时打开,将灭火剂施放到防护区进行灭火,灭火剂施放时压力讯号器给出信号发出灭火剂施放的声光报警。

分类:

(1)全淹没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向防护区喷射一定浓度的灭火剂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

(2)局部应用系统---向保护对象以设计喷射强度直接喷射灭火剂并持续一定时间。

适用范围:

1 .电气火灾;

2 .固体表面火灾;

3 .液体火灾;

4 .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注:除电缆隧道(夹层、井)及自备发电机房外,K型和其它型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得用于其它电气火灾。

不适用范围:

1. 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

2. 钾、镁、钠、钛、锆、铀等活泼金属火灾;

3. 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4. 过氧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

5. 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注意:该系统在有人值班时应处在手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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