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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某超高层既有建筑消防水灭火系统装修改造案例参考

发布日期:2024-01-05 18:02:42   浏览量:5117

某超高层既有建筑消防水灭火系统装修改造案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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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某超高层建筑,地上33层,建筑面积46566m²,建筑高度112.7m,设有地下停车场。1~28 层为办公用房,10层为避难层,29~33层为设备层。大楼于1994年设计,1998年竣工投入使用。
消防水系统现状
原有消防水灭火系统如下:地下室设有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水池总容积约450m³,消防泵房内设室内消火栓泵组和喷淋泵组各一套,室内消火栓系统流量30L/s,扬程H=140m,配套稳压泵一台,流量1L/s,扬程H=180m,150L气压罐一台,喷淋泵组的参数与室内消火栓泵组参数相同,屋顶设18m³高位消防水箱。
现业主对大楼装修改造,装修范围为1、2、3层局部装修、18、23和24层三层整体装修,以及整栋楼的电梯厅装修改造,主要以翻新为主,使用功能不变。
消防改造难点及措施
1、由于大楼建设年代久远,现行规范的消防水量与原设计消防水量差别较大,消防水量对比如下表,大楼不具备条件对消防水池和屋顶高位水箱进行扩容改造。结合当地《既有建筑改造试点通知》综合分析后,整个大楼的消防系统、分区不做调整,保留采用。装修范围内喷头布置、消火栓布置以及灭火器配置均执行现行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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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楼室内消火栓采用的是单立管双栓消火栓,基于火场危险性、同一地方水带无法铺开等原因,双立管双栓消火栓的作用不大,消防改造方案取消原双栓消火栓,改为单栓消火栓,在局部位置并适当增设室内消火栓,确保任何部位有2支消防水枪的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有新增设的消火栓楼层每层单独在吊顶上设消火栓环网与大楼原有立管连接,确保每个新增的消火栓与大楼消火栓系统成环状布置。

3、大楼1层设有中庭,挑空高度为13.5m,顶上为玻璃采光,原设计挑空大厅区域并未设置喷头。此区域按现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喷水强度15 L/(min·m²),1.8≤喷头间距≤3.0,喷头需采用非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流量系数K=161。经计算,此区域喷淋水量约48.7L/s,平均喷水强度21.6 L/(min·m²),喷淋需水量已远超大楼现有喷淋泵的供水量30L/s。考虑中庭区域无可燃物,且大楼一层中庭旁边就是24小时保安室,本次装修方案中庭区域喷淋与原设计一致不设喷头,同时建议业主严格管理中庭下方严禁放置可燃物,并加强对物业人员的消防演习,中庭区域一旦起火,保安人员使用灭火器或消火栓及时扑灭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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